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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年男子天桥卖肾创业 自称事业比生命重要

时间:2008-11-20 去论坛交流 回到首页
  昨日上午,在龙岗区松岗天虹天桥上,一名衣着整洁的青年男子摆出一张卖肾的广告,声称要“卖肾创业”,吸引了众多过路人驻足围观。

  据了解,该男子姓朱,来自韶关,今年27岁,身体健康,9月份来深曾在工厂打工。在朱先生卖肾广告上写着“急需2万创业资金,曾做过很多努力,也经历无数挫折,曾向很多成功人士求助,却如石沉大海,万般无奈只得卖肾以求改变命运。”并留有自己的姓名和联系方式。朱先生称,自己并非生活无以为继,只因一心创业却苦于没有资金,于是想到了用卖肾来换取“第一桶金”。朱先生告诉记者,如果能筹集到资金,他要建一个音响厂。

  “用我的肾换取资金开创事业,我不会后悔。”朱先生说,他要把肾卖给需要的人,为自己看得比生命更重要的事业积累资金。关于卖肾一事,朱先生表示,他不敢让家里人知道。

    朱先生表示,他曾为了他的创业计划四处打工筹集启动资金,可几年下来,他发现那点积累不过是杯水车薪,由于文化水平低,也没有人愿意资助,自己心情一度十分苦闷,最终才想到了卖肾。“与其碌碌无为地过,不如轰轰烈烈搏一把。”朱先生说,他现在只想通过卖肾的方式尽快得到资金,为事业奋力一搏。如果这里没有人要,他还会去医院附近找寻有意向的买主。

    对此,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杨立志律师认为,根据《人体器官移植条例》的规定,人体器官属于法律禁止的流通物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器官,如果有证据表明器官买卖交易成功,买卖双方都可能受到相关的行政处罚,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交易额8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。因此杨律师奉劝朱先生赚钱要通过合法的途径慢慢积累,不要违法卖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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